第四百三十一章 《大明新律》-《康乾盛世,我吃定了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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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只有第三条,充斥着大明的野心和扩张欲。不仅撤销了安南、朝鲜不征之国的名号,还定下只要不恭顺了,就可以征讨灭国。

      这几乎不加掩饰了,恭不恭顺,还不是大明这边说了算?

      而对此,内阁其实也很无奈,但却不得不为之。要不然大明回头吞并安南、朝鲜,皇帝会很没面子。

      朱怡炅看了看,却是忽然提笔在第三条后面做出批复:“加,凡日月所照之地,皆为大明中国之疆土,不可分割,不可舍弃。”

      看到这一条,一旁随侍研墨的秘书官瞬间眼皮一跳,这日月所照,可以是大明旗帜的日月,也可以是天上……不可说,不可说。

      陛下……陛下说的应当是大明龙旗吧!

      “第四条,乐籍、户、伴当、世仆、丐户皆为百姓,岂分贱人籍者。”

    
  “第五条,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。官吏、宗室也当奉公守法,爱护百姓,有为《大明新律》者,一律与民同论罪罚。”

      “第六条,皇帝者,天子也……”

      “第七条,凡祀天地,祭社稷,享宗庙,当以精诚为主,不可铺张浪费……”

      “第八条,皇帝出入,当精审慎重……”

      “第九条,内府官务,不可文繁生弊……”

      “第十条,外廷官吏……”

      “……”

      往后面,基本就是在规划内外廷的官僚机构,就连祭祀问题都被录入《宪法》。

      总体来说,还是逃不脱《皇明祖训》的框架,虽然老朱的《皇明祖训》放到现在已经过时,但别管对不对,他确实是把能想到的都囊括了进去。

      朱怡炅花了半上午将这份初稿快速扫完,中途又提笔在其中几处做出批注圈选,这才算是勉强敲定。

      之后便是与内阁,刑部在内的各个部院,主官、副官全都来了,就连军器局也被喊过来,共同将这部大明第一部《宪法》敲定下来。

      这也是朱怡炅在对未来《宪法》的修正立下规矩,后世皇帝若要对《宪法》重新做出修订,必须要有皇帝、内阁以及各大部院高级官员全部在场,然后共同商定投票,且至少要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执行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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